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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市建委、柳州市住建局等
9月20日,通州一小區因電動自行車室內充電引發火災,造成5人死亡,火災原因初步判斷為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在家中充電時發生爆炸起火。
為深刻汲取火災事故教訓,強化全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管理。
嚴禁電動自行車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區和辦公區。
嚴禁將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電池帶入室內進行充電。
各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電動三(四)輪車、電動手推車等電動施工機械車輛的統一管理。充電時要設專人看護,并安排專職人員每天對充電區域的安全狀況進行不少于2次的巡視巡查。
除了火災事故,還有項目對該類電動運輸機械的使用疏于管理導致安全生產事故頻發。對此,已有多地發文:
一、2021年1月,江蘇常州發布更為嚴格的要求:建筑施工現場禁止使用各類小型電動運輸機械,已進場的小型電動運輸機械一律退場。
二、2021年3月,福州市住建局發布通知:嚴禁電動工程三輪車駛入施工升降機、施工樓層或地下室,嚴禁用電動手推工程車載人。
三、2021年10月11日,廣西柳州市住建局發布通知:
嚴禁電動運輸機械駛入施工升降機、施工樓層或地下室。
嚴禁用電動運輸機械載人。
設置專用場所停放充電,嚴禁在臨建活動板房內停放或充電。
電動運輸機械性能不滿足安全生產需求的,不得繼續使用。
處罰:要將“電動運輸機械駛入施工升降機、施工樓層或地下室"行為列為“零容忍”問題,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予以嚴肅處理。
附北京原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發〔2021〕313號
各有關單位:
9月20日,通州一小區因電動自行車室內充電引發火災,造成5人死亡,火災原因初步判斷為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在家中充電時發生爆炸起火。為深刻汲取火災事故教訓,強化全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管理,切實有效防范因電動自行車充電引發的消防事故,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禁電動自行車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區和辦公區。各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封閉式管理,嚴禁電動自行車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區和辦公區。施工現場生活區應在室外設置電動自行車專用停放區域并做出標識,電動自行車應在專用區域集中統一存放。
二、實行電動自行車室外集中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需在生活區進行充電的,項目部應在生活區室外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實行電動自行車室外集中停放充電,嚴禁將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電池帶入室內進行充電。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選取消防救援力量便于撲救的位置,且不應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登高操作場地、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不應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三、嚴格管理電動施工機械車輛停放充電。各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電動三(四)輪車、電動手推車等電動施工機械車輛的統一管理,要建立電動施工機械車輛臺賬,明確專職司機負責操作。無法在生活區集中停放充電的電動施工機械車輛,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施工區統一劃定停放充電區域進行集中停放充電,充電區域應選在空曠、通風良好的區域,充電時要設專人看護,并安排專職人員每天對充電區域的安全狀況進行不少于2次的巡視巡查,做好巡查記錄。
四、加強巡視巡查。各項目要建立電動自行車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制度,對臨電線路、充電設施等明確專人負責,對電動自行車固定充電設施及消防設施、器材等進行統一管理,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五、廣泛開展消防教育培訓。各項目要聯合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通過設置宣傳欄、張貼宣傳海報、組織電動自行車火災現場警示教育、開展專題培訓等方式,定期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項目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要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教育,重點培訓其掌握電池充電安全使用常識、規范操作等技能。
六、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各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要依據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包含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消防應急演練,并每月組織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火災隱患。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9月26日
附柳州原文:
關于全面加強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現場電動運輸機械管理的通知
柳建質消字〔2021〕21號
市建管中心,各縣區、新區住建部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項目參建單位:
目前在建工程普遍存在使用電動工程三輪車、電動手推工程車(以下統稱電動運輸機械)等類型的車輛運輸砌塊、砂漿、門窗等材料,但我市建筑施工現場使用的電動運輸機械產品性能各不相同,產品質量良莠不齊,有的產品甚至不能提供合格證,特別是近期因項目對該類電動運輸機械的使用疏于管理導致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為進一步強化我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現就加強施工現場電動運輸機械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施工現場電動運輸機械禁止使用規定
(一)嚴禁電動運輸機械駛入施工升降機、施工樓層或地下室。
(二)嚴禁使用非原廠出產或私自改裝的電動運輸機械。
(三)嚴禁用電動運輸機械載人。
二、工程施工總承包和監理單位應加強電動運輸機械進場管理
電動三輪車必須從正規廠家購買,具有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出廠資料。電動三輪車須經工程施工總承包和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并登記在冊后方可使用。
三、工程施工總承包和監理單位應加強電動運輸機械使用管理
(一)各項目須編制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電動運輸機械禁用規定。
(三)駕駛人員首次上崗前必須經施工企業組織培訓合格,了解駕駛注意事項具備相應駕駛能力后方可上崗。
(四)電動運輸機械裝載重量不得超過電動車額定載重。
四、工程施工總承包和監理單位應加強電動運輸機械停放、維護保養和報廢管理
(一)設置專用場所停放充電,嚴禁在臨建活動板房內停放或充電。
(二)進行斷軸維修、更換電機、制動裝置維修等較大程度的維修后,須重新驗收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三)電動運輸機械性能不滿足安全生產需求的,不得繼續使用。
市建管中心,各縣區、新區住建局和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對轄區內項目各參建單位使用和管理電動運輸機械工作情況的檢查,要將“電動運輸機械駛入施工升降機、施工樓層或地下室"行為列為“零容忍”問題,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予以嚴肅處理。
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0月9日
(網絡傳輸)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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